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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通告 (赵作臣)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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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及批准文件,注销赵作臣持有的坐落于张家庄村村西、205国道南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昌集用(2013)第003号),因无法收回其证书原件,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该不动产权证书通告声明作废。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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