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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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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72号)、《秦皇岛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18〕86号)和《昌黎县昌黎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脱贫攻坚等领域的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扶贫政策、扶贫规划、灾害救助等信息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
二、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农林畜牧水产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于振江副局长、谭东金副主任科员任组长,局各股站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与脱贫攻坚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
三、明确公开内容
1.扶贫政策方面。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文件;对行业部门出台的扶贫政策文件,各牵头部门应及时主动公开,不断扩大贫困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科教站、办公室)
2.扶贫措施方面。推动实施产业扶贫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举措,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科教站)
3.扶贫资金项目方面。加强扶贫规划、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和分配使用、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审批谁公开、分级公开原则,公开县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科教站、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严格标准,做好保密性审核工作,强化敏感信息研判,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力度。局党委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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