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昌黎县采取强化应急措施 应对近期污染天气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2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字体:【  】 【打印】

10月30日下午,市大气办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视频会,会上通报了全市各县区1-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做好11月1-3日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预计昌黎县11月1-3日受持续西南风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以细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一次轻度到中度污染过程,局部地区可到重度污染。昌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长赵青英亲自签发昌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9号令,采取强化应急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强化工业源管控。对工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加强监管和在线监控,要求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用。涉VOCS排放企业,没有治理设施的一律停用产污设备、停止产污作业。企业各类料堆必须严格苫盖,加强厂区保洁,采取抑尘措施。
二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 "六个百分百" 的要求前提下开展施工。对不能达到 "六个百分百" 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施工工地;城管部门监督拆迁工地、土地整理、渣土作业等作业,并对渣土堆、施工裸露作业面进行苫盖、喷淋、洒水抑尘;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城管部门加强对运输车辆泄漏遗撒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矿山开采、矿石破碎工序(设施)必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对城区道路、国省干道驾驶酒水清扫频次。
三是强化汽修等行业喷涂排入管控。集中开展清查整治、严格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和露天喷涂行为。对有喷漆作业而未设置密闭喷漆室、未配套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油烟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油烟不能达标排放的所有餐饮单位,禁止任何涉及油烟产生的作业。开展对露天烧烤集中专项检查,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建设区内坚决禁止露天烧烤。
五是加强机动车管控。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城市道路机动车管控方案》要求,加强上路执法,严格禁止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进入城区。
六是强化油气挥发排放管控。未完成油气回收或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使用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一律暂停营业和使用。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和使用。
七是加大巡检力度,禁止秸秆和废弃物露天焚烧。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深入田间地头,严防死守,禁止秸秆焚烧。加强重点地段垃圾的清运、巡查工作,严禁垃圾焚烧。
八是严格散煤管控。加强 "禁燃区" 内散煤燃用行为的管控,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是加强执法检查,要求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同时加强对乡镇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本次强化措施自11月1日12:00时开始实施,11月4日24:00时结束。(昌黎县分局 齐凤芹 肖丽娜)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