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雄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泥管件、水泥盖板、异形水泥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608519;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昌黎县雄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泥管件、水泥盖板、异形水泥构件项目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村委会东北1500米 | 昌黎县雄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河北沃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m2,建设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000m2,购置1条全自动水泥制品生产线、配套设备及配套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水泥管件、水泥盖板、异形水泥构件。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水泥仓、粉煤灰仓顶部泄压口连接密闭集气管道;配料仓三面及顶部封闭,顶部设集气管道;配料仓到皮带掉落点设置集气罩;搅拌机顶部设置集气罩。以上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相关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皮带输送机密闭,原料运输加盖苫布,水泥、粉煤灰由密闭槽车进行运输,原料区顶部设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相关排放要求。 (三)项目物料搅拌用水进入产品,产品养护用水、喷雾抑尘用水全部消耗,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泼洒抑尘,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南、西侧)、4类(北侧)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钢筋、焊渣、废皮带、废包装物、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废滤芯及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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