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已于1月1日开始,将于6月30日截止。为避免后期扎堆报送导致逾期,请相关市场主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年报。
根据规定,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公示年度报告等信息,如果未按时报送,会受到政府部门联合惩戒。这不仅会影响市场准入,还将在银行信贷、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荣誉授予等方面受到限制,成为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负面考量因素。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