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推进土壤防治法的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 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与全国人大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座谈视频会。昌黎县政府副县长李振生、昌黎县相关部门领导、昌黎县分局班子成员、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等相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性的充分认识,防范土壤风险,严格落实土壤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土壤修复等工作,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昌黎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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