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8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 "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监管" 工作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重大活动接待餐饮单位、 "农家乐" 等。
(二)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校园及周边;餐饮聚集区、农村集体聚餐、集贸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三)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学校开学前后;暑期、中考高考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时段。
(四)重点内容。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是否按照要求备案,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公示相关证照及量化分级信息,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量化分级工作、风险分级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建立档案,是否通过执法终端录入监管系统。
三、检查方式及计划
(一)强化科室与稽查分局、基层分局及各乡镇食安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基层分局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提升乡镇食安办和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效能。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基层分局负责,检查频次按照省局制定的《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确定。
(二)县局采取明察暗访、 "双随机" 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现场督查、调取资料、抽查辖区餐饮单位,监督各分局及乡镇食安办的日常检查情况。
(三)督查内容,包括督查各分局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是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落实;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情况;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持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及公示栏悬挂情况
(1)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效期、变更等情况;
(2)量化分级等级公示及动态管理情况;
(3)明厨亮灶完成情况;
(4)清洁厨房完成情况;
(5)公示栏悬挂情况。
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教育培训、个人卫生、规范操作等情况;
3.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2)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采购食品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4)食品添加剂 "五专两公开" 制度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4.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1)经营场所布局调整和加工流程改变情况;
(2)食品加工、卫生消毒、制冷设施配备、性能状态和使用情况;
(3)餐饮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4)加工用具(刀具、砧板、抹布)区分使用情况;
(5)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配备及运转情况。
5.食品加工制作规范情况
(1)加工及就餐场所卫生清洁情况;
(2)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及标识情况;
(3)食用油脂、畜禽肉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购进和使用情况;
(4)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感官性状、分类存放及管理情况;
(5)预包装食品执行标签、说明书规定情况;
(6)加工制作用水安全情况;
(7)食品加工制作、备餐、销售、服务过程规范操作情况;
(8)食品加工工艺改变对食品安全影响情况;
(9)食品留样情况;
(10)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
6.其他情况
(1)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核查落实情况;
(2)餐饮服务单位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落实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制度、许可系统使用、完善许可流程等工作开展情况,无证餐饮单位清理情况及小餐饮登记情况;
(2)公示栏悬挂、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工作开展情况;
(3)餐饮示范一条街、烧烤示范店的打造情况:
(4)学校食堂、油烟治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5)农村餐饮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开展情况;
(6)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7)餐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开展情况;
(8)对餐饮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的督导考核,餐饮服务单位色标标示管理、五常、六T等先进管理模式推广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录像、拍照等形式留存证据,确保检查结果经得起追查。
(二)坚持 "四不两直" 。县局开展监督检查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方式。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要严格执法纪律,依法检查。
(四)加强结果应用。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要强化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基层分局要对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按照季度汇总,务于每季度末前22日前以《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汇总表》(附表1)形式上报县局餐饮消费食品监管科,电话2188020,电子邮箱:clxsyjjcjg@163.com,县局对全县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综合排名,定期通报。
附表1:《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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