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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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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刘学彬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王东峰书记、市委孟祥伟书记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运转和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赵青英、郭继东、朱志勇、张贵田、郝志军、李振生、牛立明、张勇武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8年全县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县与全局工作的内在联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 "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 理念,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营造平安诚信的社会氛围,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要突出引导广大群众,学会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把依法治理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民生工作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应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县全过程,依法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依法解决社会复杂问题,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红利。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县的原则和重点,在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上多下功夫。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突出抓好重大决策履行法定程序的监督工作,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正义,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坚持自觉用法,培养法治思维,全县党员干部都要形成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引导群众依据法定程序表达诉求,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矛盾和纠纷;要坚持全民普法,弘扬法治风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规范,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抓好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强调,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前提,确保依法治县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个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从党政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链条,构建起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的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法治队伍,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同时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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