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德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会议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0人,会议实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杨廷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贵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李振生,县法院院长张勇武,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庞印宝等6名同志辞职事项;审议通过了县政府提出的人事议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审议通过了县监察委提出的人事议案;审议通过了县法院提出的人事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要求,县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关部门要聚焦国有资产的重组和盘活这一核心问题,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经营管理人员配备、摸清家底和底数等实际问题;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会议根据《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 "一府两院" 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评议办法》,对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 "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议案决议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要推动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成长。遇到困难,企业和政府部门要不指责、不埋怨、不放弃,同心协力一同战胜困难;要在交流、沟通、包容中,打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企业和政府部门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使命,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让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