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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3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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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德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共28人,会议实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副县长马继军,县法院院长张勇武,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军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代表辞职事项,补选了市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县法院提请的《关于张金辉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县检察院提请的《关于李文海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工作先进个人及单位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各项名单、选举办法、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决定和票决办法的建议草案,决定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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