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县决定全面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
这次禁售禁烧焚烧类祭祀用品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该期限内全县范围内严禁销售、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焚烧类祭祀用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非法销售焚烧类祭祀用品的,民政、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将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非法焚烧行为由公安、林业、城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县森林公安局现已经加强有林地块的巡回检查,到林区内的景区景点和墓地张贴通告,宣传这次禁售禁烧的重要意义,防止个别人心存侥幸违规用火或者上坟烧纸,酿成大祸。
昌黎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焦长友说: "凡在林区范围内不按规定焚烧祭祀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或由公安机关处10日拘留,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文明生态环保理念,自觉转变祭祀方式,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树立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