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在昌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王某某诉昌黎县人民政府房屋登记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县长宗振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昌黎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县法院院长张勇武担任审判长,县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刘广菊和县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赵福江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据了解,该案系秦皇岛市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本次庭审案件的基本案情为:原告王某某因其父亲再婚后未经其本人同意将再婚前房产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变更为原告继母。原告认为行政机关为其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将县政府诉至法院。
庭审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县政府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与原告平等对话,依法回应诉求,有理有据阐明客观事实。最后陈述阶段,宗振华对因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划转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依法厘清部门工作职责是政府的责任。原告当庭申请撤诉,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准予撤回起诉。
庭审结束后,我县召开行政应诉工作会议。会上,宗振华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风向标,也是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这场庭审不仅是为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以更高的站位认识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庭应诉工作,努力提高政府系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要以更实的举措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水平,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水平;要以更大的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严格落实法制审核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要以更强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迈上新台阶。
张勇武表示,此次宗振华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真正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为法院全面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制度作出了表率。下一步,县法院将不断健全应诉机制、提升审判水平、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力度,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县政府全体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群众、重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代表、县法院相关人员近百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