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我县及时调整、完善部门权力清单,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 和 "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原则,我县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订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共计2403项,责任清单共1970项。对全县的1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10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1项,待国务院和省政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后作出调整的事项3项。
同时,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了《清理规范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对17家中介服务机构的56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了《昌黎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
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 和 "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原则,我县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订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共计2403项,责任清单共1970项。对全县的1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10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1项,待国务院和省政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后作出调整的事项3项。
同时,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了《清理规范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对17家中介服务机构的56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了《昌黎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