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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电动自行车上牌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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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我县从51日起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车牌,实行挂牌行驶。

为了便于广大市民登记办证,县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联合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保险公司、邮政营业部和城关公园、广场设置15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以后还会陆续增加办理网点,大家可以关注昌黎交警微信号进行查询。办理登记手续的市民携带相关手续骑着电动车可就近办理。

登记现场将审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核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等,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为单位或个人自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

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三) 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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