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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昌黎公安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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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县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共创文明交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科学部署警力,加大管控力度,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民警对交通劝导方式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讲解,并对交通志愿者劝导行为规范、站队规范、言语规范进行了演示,对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路,做文明人。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主要交通路段对过往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发放宣传资料,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遵守法规,文明出行,全力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各路段所有车辆占道停放、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处罚教育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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