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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开展“村社共建”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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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以来,昌黎县探索开展 "村社共建" 试点工作,构建 "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模式,实现了农民群众得实惠、村集体经济得壮大、供销社得发展、基层党组织得加强的多赢局面。

昌黎从全县选取11个村,流转土地共4800亩开展试点。按照 "支部引领、供销搭台、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主导、党员带动、群众参与" 的原则,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以农田水利、电力设施等集体资产使用权为资本,供销社以现金、项目、设备为资本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村 "两委" 成员负责集中连片、规模化流转本村村民土地,将其托管实施规模经营。同时,吸纳周边村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在土地托管项目打工,实现在家门口务工赚钱。

通过一年两茬种植模式,种植管理的大部分农作物收成良好,实现每亩地650元的纯利润。参加 "村社共建" 11个村,平均获得纯利润17.23万元,全面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昌黎县以 "资本+技术+人才" 为项目推进赋能增效。协调秦皇岛银行发放500万元贷款助力项目运营,邀请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服务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员,全程对耕、种、管、收提供技术服务。借助科研院所力量举办 "农民大讲堂" ,培育126名农民实用人才。同时,积极探索 "一村一策" 精准化服务模式,强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粮食储存、烘干、粗加工等服务。今后,昌黎县将逐步向全县推广 "村社共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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