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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 重拳打击失信行为 打响新年第一枪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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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 "冀执利剑" 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4日,昌黎县人民法院按照秦皇岛市中院关于开展 "冀执利剑" 集中统一行动的安排部署,打响新年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为开展好此项行动,昌黎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 "冀执利剑" 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小组,梳理选取小标的、涉民生等案件,建立台账,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对于纳入本次集中执行范围的案件,采取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原则,全体干警统一调配使用,逐案执行,集合全院之力打好 "冀执利剑" 攻坚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监督见证执行活动,确保文明执行、规范执行。

上午640分,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武进行了动员讲话,再次强调 "冀执利剑" 行动的任务目标和重要意义,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服从指挥、掌握方法、文明执法,务必取得实效。随着全市行动总指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永军的一声令下,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正式拉开帷幕,干警随即奔赴执行前线。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30人,警车4辆,执行重点区域为县城区及靖安镇方向。首先在张勇武院长的带领以及靖安镇党委书记刘春雷等相关人员协助中成功执行一起清理建筑、退还土地案件,被执行人主动驾驶铲车摧毁非法建造的大棚,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并在现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随后,针对长期在外工作、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抓住过年返乡高峰有利时机,利用错时执行,在节前进行 "围追堵截" ,全力查找、传唤被执行人,积极适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有力地震慑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心理,促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

共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8处,拘传1人,共执行到位3.5万元,拆除违法建筑大棚三座,退还土地5亩,和解执结两案。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充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凸显了昌黎法院打击失信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昌黎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 "冀执利剑" 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继续坚持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切实增强攻坚活动的紧迫感和精气神,继续加大对重点案件的集中执行攻坚力度,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找准突破点、增强洞察力、打好主动仗,推动 "冀执利剑" 集中执行攻坚活动向纵深发展,决战决胜,为2023年开好局,更好地打造出昌法执行 "新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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