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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例会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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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环保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振信心、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夯实举措,全力做好第一季度生态环保各项工作,日前,昌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例会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召开,宗振华、狄莎、李振生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县直部门及相关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泛测公司通报了重点企业帮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分析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形势、提出管控建议;县生态委办汇报了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2023年工作建议;生态环境昌黎分局汇报了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大气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会议安排部署了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通报了2022年第四季度各乡镇空气质量考核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保工作极端重要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持续加压使劲,决不能因为环境问题影响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务必认清严峻形势、重视存在问题、完成目标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醒,增强危机意识和担当意识,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压实、时间上再抓紧、措施上再加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点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细化秸秆露天禁烧、加大散煤管控力度,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提前做好预警提示,针对性做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燃烧源等管控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快实施重点项目、做好面源污染防治与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清理行动、强化雨污管网整治,严格落实 "河长制" ,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流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入海河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会议强调,要强化措施落实,全方位保障生态环保工作纵深推进,要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和整体观,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一把手" 要认真履行 "第一责任人" 责任,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各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牢牢把握住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和根本这一关键点,与县委县政府一道,自我加压、自我发力,不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要精准施策,全面排查污染隐患。排查化解问题是加强源头防范治理、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关键举措,也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前提,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 "属地管理、分类监管" 等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各行业、各领域进行覆盖式清查,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要强化分析,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引导,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要密切关注舆情,并加强正向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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