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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着力打造“五大”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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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128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会议精神和219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昌黎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昌黎县营商环境优化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了营商环境优化年专项行动方案汇报,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着力打造市场、政务、金融、法治、信用 "五大" 营商环境,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着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率达100%;严格落实保证金本息按时退付;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功能,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并推行预付款制度。二是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企业开办 "即报即办" 水平;推行简易注销登记,符合普通注销条件的不再提供纸质《清税证明》并同步注销社保账户。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二、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环境。

一是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 建设。以 "线上入一网,线下到一窗" 的线上线下并行方式提供服务。打造 "数据跑路、线下服务" 模式,持续推进企业开办 "一窗通、零成本、即时办" 标准化改革,在企业开办 "全市域" 通办基础上,实现 "增补证照" 跨域可办可取;大力推行 "一窗式" 改革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 "一件事一次办" 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二是规范审管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县审批局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县审批局同步共享。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分级分类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全流程网办、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 "拿地即开工" 新模式助力企业早日开工投产,并联审批率达到99.8%以上,联合验收率达到100%。实行极简高效立项审批,将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备案信息审批时限压缩至110天,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精简至110份;扩大施工许可豁免范围,县经开区(省级)投资建设项目(不含住宅类房地产),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低层一般性工业厂房工程可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既有建筑进行不涉及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以及进行不包括建筑装修内容的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承诺后可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是继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缴纳契税后 "交地即交证" ,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在缴纳契税后 "交房即交证" ;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间买卖房屋综合窗口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时办结。

三、着力打造多元保障、融资顺畅、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一是加强银企信息交流。健全完善以金融机构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共同参加的政银企座谈会商机制,2023年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8次以上。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争取将总部新产品、新工具优先在昌黎县应用和推广,推动金融机构拓展 "快贷" 、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业务。三是妥善防范处置风险。引导银行合理制定流动性管理方案,加快推进农信社、村镇银行改革,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提质增效。四是梯次推进企业上市。认真落实《昌黎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对县内优势产业企业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加强上市辅导培育和帮扶督导,加快形成近、中、远期上市后备企业库。

四、着力打造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监管规范的法治环境。

一是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 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三合一" 审判机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二是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持续拓展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部门覆盖面,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同时深化推进 "互联网+监管" ,覆盖率达100%。三是提升市场主体执法水平。每月1-7日设为 "企业宁静日" "企业宁静日" 之外每家执法单位自行组织的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季度每家企业不超过1次。四是全面提升企业诉讼效率。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2023年涉企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超45天。五是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积极推动纠纷非诉讼解决争议,2023年全县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35%以上。六是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试行首违不罚包容性执法,省市重点项目单位或施工单位首次发生无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的行政违法行为,免于各类行政处罚。

五、着力打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一是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信用数据应归尽归,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秦皇岛);全面梳理涉企监管职责,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依靠信息化手段定期评价、自动分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二是推行行政审批 "绿色通道" "信用承诺" 制度。对列入守信激励对象企业可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可享受审批单位梳理出来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便利化服务设施。三是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20233月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机制,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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