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北戴河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冀安委办函〔2023〕54号)和秦皇岛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做好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昌黎县安委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制定了《昌黎县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月8日,召开了全县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议,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建民参加会议,各乡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35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昌黎县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厘清了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等部门的职责。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全面摸排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整治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控制增量、减少存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醇基燃料的行为,依法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醇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餐饮、学校、医院、旅游场所、养老机构等涉及醇基燃料使用的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乡镇(区)要配合发改部门对限下餐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负责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形成全覆盖、无盲区排查。(限下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200万元及以上限额的餐饮企业)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建民强调,各乡镇(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抓好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措施,加强沟通协调,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具体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