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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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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贵田、副主任冯明瑜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了《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学军,副县长刘长春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靖安镇小史家口滦河险段实地查看滦河险工险段治理情况;到两山乡正明山村,实地查看山洪灾害村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开展情况;到昌黎镇杏树园村实地调研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还详细了解了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总体情况;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防汛避险准备情况;防汛避险应急演练情况;相关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市人大来昌督导检查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本地区出台的政策文件,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受威胁区域清单、转移人员清单、人员转移预案,《条例》宣传资料。并就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乡镇等提出意见建议。
张贵田指出,县人大要把专项监督行动作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创新工作方法,助推政府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突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两个纳入,即:防汛避险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摸清三个清单,即:受威胁区域清单、老弱病残孕幼特殊人群清单、转移人员清单。要重点开展四项工作,即:防汛避险人员转移预案准备工作、防汛避险人员综合演练工作、防汛避险人员专题培训工作、防汛避险人员应急避险场所准备工作。
张贵田要求,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因地制宜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科学设置避险路径、紧急避险点和人员接收点,备足防汛救援物资,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要摸清底数,发挥网格员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日常检查,强化日常调度,各部门间要建立有效的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在应急响应中各部门之间能够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要突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专项监督行动有序推进、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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