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召开 县长李清主持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7月23日,县长李清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全面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会议解读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研究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是推动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科学化、精准化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精神实质,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保障生态安全总体稳定。要以学促干增本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党委(党组)会、机关干部全体会、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组织好学习,进一步明责任、补短板、强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要保护优先促提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锚定“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目标,聚焦空间布局约束、污染排放管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坚决做好工业企业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减排、夏季臭氧攻坚以及畜禽粪污管控、雨污分流改造、降雨过程应对、面源污染整治、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和农村生活污水提升等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分类施策强管控。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约束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特别是根据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实行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并全面做好遥感监测点位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系统修复监管,努力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围绕省下达任务,对照具体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改进提升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打通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注重工作实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操作细则并汇编成册,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读,便于企业知晓掌握。要加强工作统筹。县营商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高效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特别要在调查研究、督导调度上下更多功夫,真正发现一批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和解决办法。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昌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决杜绝思想上松懈麻痹、措施上不严不实、责任上虚转空转,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统筹抓好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3+1”帮扶政策,有效实施产业帮扶、稳岗就业、兜底保障等各项帮扶举措,切实提升脱贫群众收入和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坚决守牢返贫底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早宽简实”要求,进一步健全防贫防返贫帮扶机制,抓好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排查走访等工作,定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脱贫人口人均收入稳定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