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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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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二届县委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传达学习全市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精神;听取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联、县工商联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汇报;研究我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 "一岗双责" 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重大事项决策水平的意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昌黎县全面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昌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县委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食宿安排标准(试行)》。
  县委书记刘学彬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赵青英,县委副书记张晓雁、赵学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德,县政协主席曹连波,县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全面、最深刻的一次机构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坚毅的改革决心和一往无前的担当勇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阐明了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部署,具有很强的战略性、针对性、指导性。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刻领会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县机构改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具体方案,确保改革各项举措在我县落细落实。
  会议指出,全市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精神,不仅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县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一次全面 "会诊"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打造基层党建齐抓共管的全新工作格局;要把主责意识树起来,坚决树牢 "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党建 "第一责任人" 的意识树起来;要把主业任务担起来,把全县中心工作和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全县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基层党建就要跟进到哪里,引领到哪里。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7年各群团组织取得的工作成绩,要求2018年各群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县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昌黎特色、围绕群团组织特点开展各自工作,努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会议强调,党的群团组织是党委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繁重的社会管理、社会协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职能,立足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各群团组织要坚持把自身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群众工作的重视;不忘职责使命,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围绕大局发展,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继续为昌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8个规范性文件,既是县委主动作为,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县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条重要举措;又是我县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巩固扩大省委巡视整改成果的重要举措,县委办要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对8个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下发执行。
  会议还就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持立行立改要见人见事见底、全面整改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要建章立制的原则,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通过整改,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破除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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