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昌黎要闻

确保高标准通过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  来源:

字体:【  】 【打印】

  

4月17日,我县召开迎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动员部署会,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迎接即将到来的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志勇,副县长闫希光出席会议。
  会上,县教育局局长曹庆华详细讲解了本次督导评估的流程,并印发了《昌黎县迎接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闫希光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据了解,近年来,省政府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在全省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按省市安排,2018年9月,我县和海港区同一批接受督导评估,重在督导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到位、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实际效果,督导评估将分为随机抽取实地核查单位、召开汇报会、查阅材料、现场查看四个流程,涉及到全县所有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城市街区、乡镇农村,还包括汽车站、火车站、银行、保险、医院、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175所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
  朱志勇指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是创城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的助推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信心,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在师生、社会中形成规范化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提高用语用字规范率;要鼓足干劲、扎实工作,持续抓好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创城宣传内容之一,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全面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要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切实对照责任分解表,逐项细化,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促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同时要以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全力推进,确保高标准通过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