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4月27日,我县召开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对全县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副县长杨建东出席会议。
2017年10月1日,《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为我县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今年3月,县政府建立了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物价局、财政局等10个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
据悉,根据《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养犬管理区域进行了划分,其中,昌黎县建成区(东至规划碣石路,南至南外环、向海大道,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人口稠密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包括吉祥尚府小区、黄金海岸旅游区、朗格斯酒庄周边区域、北部旅游区)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内藏獒、美国恶霸犬、川东猎犬、大白熊犬等40余个 "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和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 品种拟禁止居民个人饲养。此外,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的犬只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免疫登记证,挂犬牌,束犬链,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行人。
会议要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养犬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