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昌黎县在东山公园西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全县“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工作。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贯彻实施。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近40家单位参与主场活动。
今年“宪法宣传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活动现场,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宣传重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新出台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同时,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等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解答,吸引众多市民积极参与。
“宪法宣传周”期间,昌黎县将按照“1+7+N”的总体安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1”指本次主场集中宣传活动;“7”指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军营、进网络七大主题活动,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推进,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覆盖各行各业;“N”指开展一系列特色宣传活动,包括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普法专栏、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昌黎发布”平台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等,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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