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将原来分散在相关部门的招投标活动全部从原主管部门剥离出来,实现了 "监、管、办" 三权分离和进场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程序、评标专家库、信誉考评 "五统一" ,确保交易活动更加公开透明。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将全县涉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以及乡镇交易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统一进入中心公开交易。
中心加大科技监控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并根据不同交易特点,制定细化的交易流程和规则,建立中心评标专家库,对参与各类交易活动的中标人(竞得人)实行信誉考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效运行 成立三个月,节省资金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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