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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设置扶贫专岗保就业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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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方案,按章办事。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就业扶贫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意见》。确定安置对象、岗位管理、待遇、申报等程序。二是严格审核,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照个人申请、申报审核、公示、岗前培训的程序,符合条件的方可签订用工协议。三是开发岗位,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公益性岗位由贫困劳动力所在镇乡(管委)开发,数量按实际符合安置条件的贫困人数确定。按照 "谁用人、谁管理" ,实行实名登记,被安置人员必须上岗。四是加强监管,严防冒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工资由所在镇乡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核算,经县人社局、扶贫办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核拨资金,镇乡发放到安置对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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