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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4日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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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胜利召开,会议由昌黎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刘学彬主持召开,县领导赵青英、郭继东、张贵田李振生、牛立明等34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周建刚汇报近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市委书记孟祥伟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以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针对我县接下来的依法治县工作,刘学彬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县的突出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提升全面依法治县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和任务。刘学彬指出,全面依法治县市全面依法治国在我县的具体实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纤维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切实做好前面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分兵把口,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一套层层传导、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各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从党政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链条,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自觉用法,充分发挥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坚持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相结合,让广大群众都了解法律,引导群众依据法定的程序表达诉求,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矛盾和纠纷,从而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正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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