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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督查组到昌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8日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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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省第四督查组副组长董永江、市大督查办协调组组长山冰、驻昌黎县督查组组长王艳敏,在县委副书记郭继东的陪同下,到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督查组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四项工作窗口一一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工作记录和工作流程,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对人民群众办理的公证事项、法律援助以及咨询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和如何引导群众去依法解决等问题进行询问。目前,中心已办理公证事项200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208起,解答法律咨询210人次。

督查组对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办公环境、基本设施等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检查,询问受理调解的基本情况,并查阅了案卷档案,县交调委现已成功调解交通事故220余起。

通过这次督导检查,我县将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交通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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