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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组来昌督察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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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二级调研员杨少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王凯,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四级警长郭大维,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四级主任科员王芙蓉一行四人,在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同志的陪同下,到我县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工作。

昌黎县副县长吴学军、司法局党组书记周建刚、司法局局长陈迎新同志,向督察组作了工作汇报。在市民中心第三会议室,华夏酿酒、鹏远淀粉、三力粉丝、广缘购物、老呔医药、昌都酒厂、信发商贸、兴华物业、永顺食品、鹏湖商贸10个企业代表,昌黎县碣阳律师事务所李爱静、黎昌律师事务所刘红杰两位律师参加省督察组座谈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各位企业代表对我县营商环境从综合执法检查、管理督导、企业服务、政策扶持、消防应急培训、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等各方面的整体评价,两位律师在服务企业实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重点问题,以及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未来发展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会后督察组到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察组表示将把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继续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深入查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企业管理领域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服务水平,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我县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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