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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商品批发市场“山寨”食品进行联合检查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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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多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开展核查处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大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核查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完善。
三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
四是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假冒伪劣食品,要采取暂时封存措施,组织对其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同时针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
五是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未建立生产经营记录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予以公开通报。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户159户次,未发现 "山寨" 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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