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的《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今年以来为5家工业企业和2家农业用水户向省水利厅申办了取水许可证,同时密切与税务部门配合,截至目前已征收水资源税1318万元。
二是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截至目前对我县城区28眼自备井全部进行了关停,对马坨店瑞英砂场1眼违法机井进行了封填。
三是为提高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我县用水企业未按照远程监控设备的208个取水井,进行了相关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工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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