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4月13日下午,昌黎县大气办召开锅炉深度治理工作调度会,对锅炉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上,县大气办明确了锅炉治理标准: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m3、10mg/m3、50mg/m3进行治理;燃生物质锅炉为专用生物质锅炉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在基准氧含量 9%的条件下,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mg/m3、30mg/m3、150mg/m3进行治理;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20mg/m3、80mg/m3进行治理。
会议强调全县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工作必须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会议要求,对于难以治理达标或无治理价值的小锅炉建议改造为燃气锅炉、电锅炉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各相关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公辅机构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预留调试、检验、验收时间,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督导企业事业单位治理、验收工作,验收材料统一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会上,第三方治理公司对锅炉治理涉及的技术等问题进行了简单介绍,同时回答了企业关于锅炉治理方面难懂、不懂的问题。
县大气办工作人员、各乡镇环保所及企业环保负责人、第三方治理公司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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