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社局 "四强化" 加强基金风险防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德宏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保险经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印发风险防控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原则、方法、目标。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对照中央第十五巡视组、省委八九届巡视组、省市人社部门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立行立改;实行轮岗制度,对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轮换上岗,降低风险出现几率;重新梳理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待遇核准、待遇发放等工作制度,在制度层面堵塞社保基金流失漏洞。三是强化风险排查。结合民生工作和群众热点问题,从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以上级部门或其他县区同行业出现的问题以及易发廉政风险环节为突破口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各自职责,逐一清理 "责权" 底数,反复查找制度漏洞、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存在风险。四是强化监督追缴。办理流程等制度上墙,实行人员身份、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 "五公开"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最新政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疑似信息 "过筛" ,依托省厅信息网对自查、举报、系统提取的疑似冒领、双领信息逐一核查,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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