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医疗保障局召开分值付费清算暨定点医疗机构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备案管理工作会议。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医保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负责人与主管领导和县卫健局负责医共体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一、按照 "市级统筹、总额控制、同分同值" 的原则,分别对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清算。
二、为推进 "两病" 门诊用药保证政策全面落实,让更多 "两病" 患者得到实惠,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切实加大 "两病" 门诊用药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患者覆盖面,优先使用中选药品,通过共同努力,实现 "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物品医保目录对照,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使用试行备案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系统维护的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不得自行修改,如有新增、更改或删除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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