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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举措”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总额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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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社局医保中心本着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的原则,采取对四家国有公立医院控制医保费用总额的方式,防止出现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
  详细谋划,制定方案。召开 "诸葛亮会" 进行研讨,同时到医院实地考察,参考定点医院近三年医疗费用水平和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平均医疗费用水平,根据医院级别,服务范围和特色,首诊和转诊情况,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
  耐心沟通,友好协商。医保中心与医院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医保中心负责督促医院加强管理,避免出现因为总额控制而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的行为,让有限的基金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服务。
  转变理念,科学经营。组织人员进行医保知识宣传,要求医院转变管理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医院信息化网络管理,协调医疗诊疗工作,对费用进行动态监控,每月进行动态分析,指导临床使用基金进度,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规范医院依据医保政策合理使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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