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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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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0〕1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量,扩大全县医保电子凭证覆盖范围,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市局特委托相关软件公司,从3月17日开始,利用十天的时间,对辖区内提供医保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村卫生室相关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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