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禁止焚烧垃圾工作。
一是提高城区环卫工人意识。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人对禁止焚烧垃圾的思想认识,并加强对焚烧垃圾现象的督导检查,避免城区焚烧垃圾现象的发生。同时,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及时清运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是做好农村环卫保洁督导。县城管执法局向负责农村环卫保洁工作的保洁公司下发了《关于禁止焚烧垃圾的紧急通知》,严禁保洁公司及保洁人员焚烧产生的各类垃圾,同时,加大对所属保洁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好宣传。在此基础上,县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防治焚烧垃圾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市容市貌巡查力度。市容监察大队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针对焚烧垃圾现象,在城区范围内不间断巡查。目前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不断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继续加强焚烧垃圾管控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和城市容貌,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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