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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全面实施林长制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7日  来源:县林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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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昌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昌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林长制在我县正式实行。

昌黎县林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主动与各级各单位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县林业发展中心设立县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林长制日常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今年及中长期工作目标。2021年,构建科学完整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全县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县、乡两级10月底前完成林长制建设,乡村、自然保护地、景区等经营管理单位11月底前完成林长制建设,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22年,巩固提升林长制建设成效,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2025年,森林生态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灾害防控体系、森林文化体系和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完备,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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