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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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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形成社会保险相关各方有序参与、共同监督的机制,我县正式成立昌黎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促进社保基金 "在阳光下运行" 。
  据介绍,近年来,我县社保基金规模增速很快,收支压力加大,从2015年情况看,全县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现象。此外,从近年各级审计、检查情况看,我县还存在套取骗取社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但是以我县现有的基金监督管理行政人员力量,无法应对如此繁重的基金安全形势,亟需动员多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保险监督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 "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监委会建设" 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决定组建成立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社保基金安全。
  据了解,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县政府主管人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监委会主任委员。监委会副主任单位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还包括县财政、审计、地税、总工会等部门单位。此外,县人大、县政协,县经济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或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医疗机构等也将从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人员中推选代表进入监委会;县发展改革、民政、卫生计生、公安、税务、金融办、人民银行等部门也将委派本领域行业专家参与监委会工作。
  据介绍,监委会主要负责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根据需要,可以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监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负责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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