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护和水质改善是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为此,我县深入贯彻落实 "河长制" 相关要求,加强冬季河流保护,切实履行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护河职责,确保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安全。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抓好三级河长日常巡河工作,采取管河、治河的各项措施,确保河道畅通无阻;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乡两级在抓好上一年 "四乱" 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全县河道重新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乡镇,逐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广播、宣传标语、电子屏、警示牌等形式,加强对《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长制相关政策及河道安全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关爱河道的意识,做到 "不敢污、不想污"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