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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剑同志到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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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下午,昌黎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闫剑同志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行宣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闫剑组长介绍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时间、涉及范围和主要条款,同时介绍了纪委和监委的工作职能及管辖范围。为方便同志们的了解,闫剑组长结合工作实际,列举剖析了三个典型案例。强调了 "勤勉尽责,尽责免责" 的原则,特指发生责任事件后,责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相关责任人已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并做好应做的事,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敦促大家消除顾虑,尽心竭力,勤勉工作。

通过本次宣讲,机关全体同志对《监察法实施条例》和纪委的工作职责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踏实工作认真履职,筑牢红线意识,懂规矩、守纪律,正风气,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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