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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三严”防治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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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部署,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严治矿山地质环境。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依法逐步取缔重点防控污染区域矿山,从源头上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对县城城市规划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除要求由责任人限期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外,依法限期关闭和逐步退出。
  严把矿权设置关。规范矿山开采,原则上不再设新的矿权,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矿山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我县境内的11家持证矿山已均已责令停止生产,4家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正在治理。
  严打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集中打击查处各类矿业违法行为。向矿山企业、矿山所在地村干部和群众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矿业违法行为。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为重点,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区和易发区加强巡查,不给非法盗采者以可乘之机。今年以来,打击无证采粘土等违法行为2起,均已做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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