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推进我县湿地保护的法治保障,切实树牢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湿地的法治观念,近日,昌黎县林业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湿地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各种各样的功能。如物质生产的功能、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的功能、水分调节的功能和净化生态环境的功能,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湿地里面复杂多样的植物群落,给野生动物甚至一些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栖息地。
林业中心积极联系县委宣传部,通过网信昌黎宣传关于湿地保护的相关信息,同时工作人员到东山公园、汇文公园、碣阳湖等人口流动密集的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提物袋、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为更好的维护好湿地资源,鼓励和倡导群众自愿加入到普法宣传的行列中来,做到法治宣传从自身做起、从娃娃抓起,人人争当法治宣传志愿者。倡导全民对非法捕捞、猎捕鸟类及野生动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