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黎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炜带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干部,就全年落实缓缴城镇垃圾费收费政策前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推进会。
会上,双方共同学习《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的精神,就如何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深入交流,并对下步城镇垃圾费征收工作及征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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