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文件要求,社保非税股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与昌黎县林业发展中心对口股室进行对接,顺利接收原执收部门负责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欠费清册,2020-2022年征收数据,费源信息等数据,交接部门和接收单位双方均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此次交接工作为2023年1月1日顺利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奠定了积极的费源及征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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