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县级会议层面,县级总林长专题研究、调度林长制等涉林工作6次,县级副总林长、分管副县长听取林长制工作汇报10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级总林长共同签发《1号总林长令》,发布《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修订)》等配套制度,是继2021年1号总林长令发布,2022年县级总林长、县级副林长专项巡林督导等安排部署之后,在县级层面上推动林长制在全县推深做实的又一重要举措。在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将 "严格落实林长制" 写入县委全会工作报告。县编委办发文明确落实机构编制,将县林长办设在县林业发展中心,由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兼任林长办主任。四名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巡林19次。其他县级林长以不同形式参加义务植树、森林防火、野生动保护等巡林督查176次。按照 "县建、乡管、村用" 工作思路,构建 "一长两员" (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共有护林员546人(含村委兼职418人、兼职护林员128人)、执法部门负责人17名,全县基层两员率达100%。将128名兼职护林员队伍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同时设置护林监管员一名,负责对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合理规划护林员巡林路线,确保巡护范围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