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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五个强化”持续推进春季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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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防火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会议要求,针对春季气温回升,气候干燥,防火形势严峻的实际,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力度,结合全县防火形势,从严明责任、源头管控、宣传教育、依法惩处等多方面入手,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山林火灾多发的势头,持续推进春季防火工作,严防山林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副县长、公安局长刘越同志多次在全局会议上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推进。4月1日,市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后,刘越同志召开会议再次进行部署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实行定岗定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成立森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联合打击组,严厉打击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进一步明确森林警察大队和各部门职责任务,森警大队牵头,加强与北部山区乡镇、景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健全森林防火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24小时值守和重点管控措施。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做好源头管控。森警大队和各基层派出所积极取得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会同林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进入林区、山林景区的路口、通道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在景区入口和显著位置均挂有宣传标语和防火警示牌,配齐警力、配足装备,明确任务,严格责任,立足火源控制和管理,实行全面设防。北部山区的城关、两山、十里铺三个派出所加强与乡镇干部密切配合,对进山入林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逐一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山防火区,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最大限度确保山林封山安全。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派出所民警和乡村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广播宣传等传统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度宣传野外用火的严重危害和禁止野外用火的重要意义。同时,各单位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播发公益广告、公安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多形式、多媒介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使山林防火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杜绝野外用火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山林防火责任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林火灾隐患。

四是强化依法管理,严打非法用火。在森林防火灭火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作用,按照自身职责,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全局20个派出所与乡镇政府协同配合,组织民警深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社会面巡逻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组建10个巡逻组开展全天防火巡查,加大对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烧纸祭祀等行为进行制止。特别是针对清明节祭祀用火增多的实际,要求各派出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加强与县生态委办和乡镇政府的联动配合,加大巡逻力度,对非法用火进行严厉打击。

五是强化科技赋能,突显技防作用。在全面落实人防、强化重点巡防的基础上,启用无人机监测,进一步强化科技在防火中的作用,创造性的将天眼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与人力巡查防控融合起来,充分发挥无人机灵活、便捷、效率高的优势,每天重点时段对林区、森林景区等进行巡飞管控,利用科技手段在北部山区构建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控和人力巡查管控优势互补的防火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野外用火监测和处置效率,增强了森林防火效能,做到早发现早管控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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