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 年第8 号)要求,自 2023 年1月1日起,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因此,所有只经营柴油的农村加油网点,需要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许可证》,且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 号)要求,要在2023 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
根据《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有关办理要求,我县部分加油点需要先进行企业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或投资主体变化。近期,我局先后受理了东雨加油点、共赢加油点、幸运加油点等13个加油点的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投资主体变化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对这些加油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指导其修改完善,帮助其顺利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进而也为其在相应期限内取得《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提供了有力支持。